2022-10-24
广西工信厅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厚植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广西“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推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编制目的
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支撑经济增长的龙头带动作用,切实把“双百双新”产业项目作为关系全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工程,着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着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融合发展,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三、主体框架及内容
(一)总体要求。
提出要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支撑经济增长的龙头带动作用,切实把“双百双新”产业项目作为关系全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工程,着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着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融合发展,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条件。
主要包括“双百双新”项目的定义、基本条件和具体标准。“双百”项目是指投资超过百亿或产值超过百亿的重大产业项目。“双新”项目是指新产业、新技术项目,其中,新产业项目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重点项目;新技术项目是指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遴选基本条件和具体标准如下:
基本条件。一是项目对全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带动作用,项目建成投产后产值、税收等新增效益突出,有利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在土地、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方面要求。三是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规划,工业项目符合自治区重点发展的汽车、工程机械及内燃机、铝精深加工、钢铁、石化和煤化工、糖业、木材加工及造纸、粮油加工、计算机通信、生物医药、碳酸钙、锰等12大产业集群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
具体标准。一是百亿投资项目。总投资要求100亿元以上,分为在建、新开工、前期、策划四类项目;在建项目要求已实质性开工并继续建设;新开工项目要求项目业主及建设资金已落实,基本完成主要环节审批手续,可在2019年—2021年底前能开工建设(含续建);前期项目要求已开展前期工作且进度安排明确;策划项目要求已确定主要建设内容,明确招商对象或潜在项目业主,重点补链延链项目优先;二是百亿产值项目。投资后三年内年度产值达到100亿元,分为在建、新开工、前期三类项目。三是“双新”项目。总投资要求1亿元以上,分为在建、新开工两类项目。
(三)项目申报审核。
1.组织申报。每年第四季度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开展下一年度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清单申报工作。项目业主按要求填报项目信息,同时提交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批准文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基本材料,并按项目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逐级上报所在县(市、区)、设区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有关单位。
2.初步审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单位负责对本辖区或本单位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查材料是否齐备、真实、有效,重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范围、条件及要求。经审核后研究提出申报项目清单,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单位正式行文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指挥部预审。
3.联合会审。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会审,重点审核项目对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项目布局合理性、项目技术先进性、项目效益和市场前景等。经研究筛选,形成年度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清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4.批准实施。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清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实施。列入清单的项目享受“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支持政策。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对项目条件成熟且符合相关条件及要求的,年中按程序报批后可列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清单;对进展滞后或违反项目建设相关规定的,按程序调出,调出项目不再享受“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支持政策。
(四)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12条政策措施: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二是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三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四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五是严控项目能耗增量;六是优化“两高”项目审查;七是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八是进一步降低项目建设运营成本;九是建立项目审批容缺机制和“绿色通道”;十是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审批制度;十一是推动项目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十二是鼓励高级人才来桂创业。
(五)推进机制。
一是建立指挥长负责工作机制。成立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指挥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一位副主席担任指挥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第一牵头单位。
二是建立定期协调调度机制。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指挥部原则上每月召开1 次项目调度会,各设区市“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指挥部每月召开1 次以上项目推进会。
三是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及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检查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实际完成投资、工程进度和实际形成产值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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