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2〕4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转发给你们,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政策措施》重要意义,安排专人负责具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争取自治区政策支持。
二、多措并举强化政策宣贯,提高服务意识,主动推进,通过遍访扩大对重点工业企业政策解读覆盖面,支持、引导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
三、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工作,围绕《政策措施》支持事项,深入研究,组织企业策划、储备一批符合扶持条件项目,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2022年7月14日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自治区工业龙头企业座谈会议精神,把强龙头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服务龙头企业发展,推动龙头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项目建设,提升龙头企业对工业投资的促进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二、主体框架和内容
《政策措施》分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引进上下游等十条具体政策措施。
第一条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对重点工业企业(指年度产值列全区前110名的制造业企业,下同)实施零增地新建生产线扩大产能、新增用地新建生产基地、引进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实施上下游产业项目等扩大投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并可享受招商引资政策。
第二条为“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引进上下游”。支持重点工业企业规划建设专业化、特色化的“园中园”,对其引进上下游制造业企业实施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人才政策。
第三条为“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落户发展”。对重点工业企业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引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总部落户广西的生产基地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第四条为“加大项目投产支持力度”。对国有、外资等经济类型的重点工业企业,其扩大投资项目纳入民营企业竣工投产奖励政策支持范围。鼓励重点企业开拓市场,根据线上销售收入增量等给予奖补。
第五条为“加快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对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项目配套建设的厂房、道路等基础设施给予资金、专项债支持。
第六条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项目融资协调,通过融资担保、“投贷补”联动、“桂惠贷”等政策支持企业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第七条为“强化用林用地保障”。保障符合条件的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项目用地用林要素。
第八条为“优化项目节能审查”。保障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项目正常用能需求,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的重大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无需制定能耗替代方案。
第九条为“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对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做到随到随审,提高审批效率。从区域评估、区域环评、用地审批等方面提升审判效率。
第十条为“强化项目协调服务”。发挥好工业振兴特派员作用以及“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协调机制,做好项目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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