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中央驻桂有关单位:
《广西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4月22日
广西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
高质量发展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7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广西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平稳
(一)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统筹协调
1.充分发挥广西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指挥部暨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打好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确保2022年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工作目标8%,工业投资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排在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以下同)
2.落实广西稳工业保运行工作调度机制,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对各设区市工业主要指标、前110家企业、制造业重大项目、先导性匹配性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分析。强化预研预判,及时研判处置风险。精准调度,协调解决要素保障问题。按季制定出台稳增长政策措施,强化政策落实情况跟踪评估。及时总结全区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税务局、广西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电网公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建立健全跟踪督查激励机制
3.对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以及稳工业保运行情况进行督查问效,组织开展实地督查,确保政策措施以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广西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4.贯彻落实《广西扩大工业投资激励方案》,对各设区市、县(市、区)工业投资总量、工业投资增速、制造业投资占比等指标开展定期考核,实行定期激励。(责任单位:广西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二、打通堵点卡点,确保工业经济循环畅通
(三)扎实推进能源安全保供
5.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资源统筹调度,保障能源电力平稳有序供应。制定能源保供应急预案,做实做细能源电力保供工作。(责任单位: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6.做好煤矿安全增产增供工作。积极推进东怀煤矿、石村二号井等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加快推进贤按一号井、三矿三号南斜井等在建煤矿的建设,促进停产整改的煤矿依法依规整改恢复生产;加快北部湾煤炭储运基地煤炭储备项目建设,提高全区煤炭储备能力,保障煤炭供应。(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相关市人民政府)
7.加快一批重大电源项目建设,持续提升电源保供能力。加快建设国能广投北海电厂和配套送出工作,确保按期投产。积极推动钦州电厂三期、广投北海电厂二期、崇左电厂加快建设。积极安全有序推进核电项目开发,确保投产防城港红沙核电3号机组,推进红沙核电5、6号机组、白龙核电1、2号机组前期工作。竞争性配置一批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项目,配置总规模不低于1000万千瓦。加快推进一批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及配套设施项目开工建设、及时投产。(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8.持续抓好油气企业的供气保供能力,加强企业用气量监测,指导用气企业与上游气源方对接,组织开展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市场专项整治等,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各类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
9.持续密切监测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增加大宗原材料市场有效供给。实施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促进规范运行。抓好食糖保供稳价,协调推进建设国家食糖产供储加销体系。进一步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坚决遏制过度投机炒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糖业办)
10.坚持绿色发展,对已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的高耗能重点领域企业开展能效水平评估认定,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具体按国家整合后出台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畅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
11.围绕有色、冶金、机械等传统优势产业链,特色食品、木材加工、茧丝绸等特色产业链,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链,逐条产业链制定“链主”企业名单。引导“链主”企业发挥对产业链的引领带动作用,强化“链主”企业和中小企业配套融合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12.强化关键零部件和关键原材料供应保障,及时掌握主机厂的供应链堵点卡点问题,加强主机厂与配套企业联系对接。持续更新主机厂芯片缺口清单,排查芯片缺口数量、品牌、规格等数据,完善主机厂与芯片供应商直接对接会商机制,建立长期稳定供应关系。加快推进芯片本地化项目建设,推进芯片产业延链补链项目洽谈对接,力争尽快签约落地。(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3.围绕广西工业树产业林布局全景图,建立关键产业链头部企业动态管理清单,精准谋划一批投资超百亿元重大工业项目,扎实开展“招商引资攻坚年”行动,力争全年制造业项目到位资金总额超3000亿元,新签约制造业项目投资额超4000亿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促进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4.启动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动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克一批制约汽车、机械制造、有色金属深加工等产业中高端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产业带动性强、产品附加值高的产品,实施科技创新重大项目110项以上。落实“首台套”、“首批次”支持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5.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优化提升高效节能环保内燃机国际工程研究中心,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设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创新创业联盟或体系,争取获得国家首个创新创业生态培育中心授牌。(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相关市人民政府)
三、挖掘需求潜力,拓展工业经济市场空间
(六)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16.全力抓好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柳工智能国际工业园、比亚迪南宁新能源等十大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下达实施第五批、第六批“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全年推进项目380个以上,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组织开展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全年开工项目95个以上,竣工投产项目55个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7.全力实施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2021年已下达政府专项债券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持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2022年已下达和计划下达政府专项债券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持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全年推进建设标准厂房12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七)推进企业技术改造
18.加快实施“千企技改”工程。引导企业通过采用国内领先的新技术,改造升级产品线,提高技改投入的科技含量与产出效益,推出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全年组织实施“千企技改”工程项目1200个。其中,重大技改项目460个。(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9.开展智能化改造专项诊断,引导企业全面实施机器换人、生产换线、设备换芯,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制造新模式的应用,推进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重点支持汽车、机械、冶金等行业整体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全年认定自治区智能工厂60家以上、数字化车间60家以上,实施“机器换人”100项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20.完善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区市上下联动机制,推动落实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确定的45项工作任务;推动建设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工程机械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新能源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形成集聚效应突出的集群生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市人民政府)
21.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开展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与推广,推动星火·链网超级节点(广西)建设,建成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广西镜像节点和国家域名顶级节点,推进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广西分院、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广西分中心建设,实施30项工业互联网新基建项目,推动10个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九)抓好重点领域促消费
22.充分发挥自治区“稳消费拓市场”攻坚战指挥部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工业品促销活动。组织开展2022“广西制造·礼惠全国”工业品促销等活动,实施“百企参展”行动,组织100家以上汽车、机械、食品、轻工、纺织医药、电子等广西特色工业产品参加中国品牌博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知名展会,线上线下推动广西工业品消费,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
23.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客运班线、政府公务用车、公共交通、市政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全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90000辆,建设充电桩15000个。(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4.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组织绿色建材等生产企业与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购销对接合作活动,支持汽车协会、汽车生产经销企业推出形式多样的新能源汽车让利优惠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水利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提高外资利用水平
25.充分发挥稳外贸扩开放攻坚战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打好稳外贸扩开放攻坚战,建设广西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强化外资指引服务,完善“一站式”服务平台和“一专员、两清单”制度,促进重点外资工业项目增资进资。(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26.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优化外商投资结构,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国际知名公司、跨国企业到我区投资工业领域。(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促进局)
27.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和方式。在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前提下,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我区工业企业改组和兼并重组,促进外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有效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引导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赴境外上市、境外发行债券和借用国际优惠贷款。(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投资促进局,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
(十一)培育外贸增长新动能
28.聚焦RCEP规则挖潜力。出台广西高质量实施RCEP行动方案。瞄准进出口潜力商品,扩大进出口规模。指导企业用足用好RCEP优惠税率和原产地规则,提升我区电子信息、汽车、机械、纺织服装等产业产品对东盟国家和日韩出口,拓展对日韩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农产品等优势和特色商品的出口,扩大自日韩汽车零部件、集成电路等进口,以及自澳新矿产品和农产品进口。(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广西贸促会,南宁海关,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9.聚焦跨境电商增动能。加快南宁空港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和崇左市跨境电商直播基地建设,释放南宁、崇左跨境电商综试区功能和政策优势,全力扩大跨境电商B2B出口。支持企业在越南、泰国等东盟国家布局海外仓,推进建设跨境电商物流中心仓。推广梧州人造宝石企业经验,支持全区适合市场采购贸易出口的外向型产业企业进入凭祥出口商品采购中心开展经营,采取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促进市场采购贸易业务快速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广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南宁海关,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强化政策扶持,健全工业经济保障措施
(十二)细化落实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政策措施
30.持续巩固提升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政策规定,严把项目能评、环评关,继续做好粗钢总量调控工作。落实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窗口指导,不得以车身总成等零部件名义备案和建设整车项目。严格落实规划布局方案,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研究出台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促进大数据中心和5G有序健康发展。加快推动我区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做优做强,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完善用地保障机制,保障自治区层面推进的重大项目土地供给。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合理分解下达各市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对能耗强度符合要求的项目,加快办理节能审批。对节能降碳改造重大项目,加快项目环评审批进度,保障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32.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试点建设工作。下达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计划,支持一批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项目。制定出台全区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推动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组织召开全区“两业”融合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3.强化能效标准引领。3月前,梳理形成重点领域装置(生产线)能效清单。4月前,组织企业申辩和专家评审,能效达到标杆水平和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分别列入能效先进和落后清单。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节能改造方案,明确推进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等。6月前,各设区市制定各地存量项目节能改造计划,列出具体改造、淘汰项目清单。分行业评选1-2个节能降碳示范项目,发布示范项目名单,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节能典型案例。(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大数据发展局、国资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三)优化开放合作政策体系
34.打造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示范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积极谋划引入能源化工、资源精深加工、新材料、轻工、绿色食品等一批行业头部企业,承接一批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快推进一批园区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能力。落实自治区《促进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动构建“4+4”加工贸易产业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投资促进局)
35.加强区域合作。加强粤桂两省区对接交流,召开粤桂协作联席会议,推动两省区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深化粤桂合作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广东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深度对接,深挖对方需求,重点引进一批相关领域制造业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促进局,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四)加大制造业融资支持力度
36.充分发挥自治区稳财金惠实体攻坚战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打好稳财金惠实体攻坚战,力争全年“桂惠贷”投放工业企业1000亿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37.加快推进“桂惠通”、“信易贷”、“桂信融”、“桂信通”、“桂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等现有各类信用信息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充分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作用,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100亿元左右,多维度立体保“稳”、促“进”。(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广西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38.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市场主体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绿色债券等专项企业债券进行直接融资,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支持。探索打造专业化市场化新兴产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企业,支持新兴产业发展“自有资本投资+基金集合资本投资”双轮驱动投融资模式。(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国资委)
39.实施制造业产融合作“白名单”制度,系统梳理企业融资需求,建立“技改贷”、“科创贷”等企业清单,开展多层次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运用“桂惠贷”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精准支持汽车、机械、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重点工业产业链。(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银保监局)
(十五)缓解企业用工难题
40.充分发挥自治区稳主体激活力攻坚战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打好稳主体激活力攻坚战,强化企业要素保障,为全区6000家用工监测的重点企业及时发布招聘信息。(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1.强化企业用工支持。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搭建校企合作平台,鼓励重点企业与技工院校等共建公共实训基地、共设专业、合办订单班和委培班。紧盯地方重点行业企业、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提供“管家式”、“保姆式”用工服务。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等“10+N”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000场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42.加快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平台建设,力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复设立中国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
五、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工业经济行稳致远
(十六)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43.强化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做好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强化优化工业振兴特派员服务,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企业调研,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推进项目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加大对新出台相关政策的辅导和解读。(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44.强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好用足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按规定落实落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降低企业社保负担等政策。(责任单位:广西税务局,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七)持续优化市场环境
45.制定出台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大发展行动方案,组织完成2021年第三方评估工作,加快建设广西营商环境“智管云”监测平台,力争年内投用,继续开展设区市和区直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绩效考评。推动天然气大用户第二批试点落地并稳步扩大试点范围。(责任单位: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6.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提升“一网通办”移动终端办理水平,“广西政务”APP、“智桂通”的政务服务模块年内新增接入不少于100个高频便民应用;扩大“一网通办”应用终端服务范围,年底前累计完成7个第三方平台接入。年底前,企业电子证照库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动登记注册和涉企审批有效衔接,推动中央和地方层面53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落地。优化工业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审批程序,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稳妥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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