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6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42568辆,补助资金80115.46007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对上述5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5月7日至5月14日
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汽车处:0771—8095127
自治区财政厅工业交通处:0771—5331673
传真:0771-2800166
通信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
电子邮件:qcc@gxt.gxzf.gov.cn
附件: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6日
文件下载:
附件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汇总).xlsx
2024-12-20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24-12-19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2024-12-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12-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12-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