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4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整改类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1〕4号)的要求,自治区科技厅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20年评估结果为“整改”的4家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整改验收,现将整改验收结果予以发布。
一、“广西发动机排放后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家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改结果为“整改通过”,予以保留“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并继续纳入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序列进行管理。
二、“广西车辆物联监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改结果为“整改不通过”,撤销其“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请相关单位于2022年1月21日前将已颁发的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牌匾送回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
三、希望各依托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的管理,切实加强人财物条件保障,使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工程化、聚集培养优秀科研人才等方面取得更大进步,为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附件:2021年度整改类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结果.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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