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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35项督查激励措施,对这些市县给予重点支持

2022-06-17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进一步调整完善督查激励措施,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市县加大激励支持力度。


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区研发经费投入增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成效明显的设区市,自治区在安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对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的设区市,自治区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的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对在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成效明显的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对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创新平台、重大科技进步等重大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对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年度内以项目形式给予重点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明显的设区市、县(市、区),优先推荐申请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优先推荐申请建设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优先支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优先推荐申请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护中心,并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对在促进工业稳增长、推进工业振兴、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提升制造业比重、创建完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方面成效明显的设区市以及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数量或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认定为智能制造先行区等方面成效明显的设区市,自治区在相关资金安排及相关项目申报上给予倾斜支持;对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成效突出的设区市,自治区在安排中央、自治区有关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对推进质量强桂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设区市、县(市、区),在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建设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先选择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试点地区,优先推荐申报香港优质“正”印认证。对推进质量强桂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设区市,在建设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制修订广西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对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强的设区市,优先认定为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对行政区域内有产业集群被评为国家级产业集群的设区市,年度内以项目形式给予重点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七、对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网络与数据安全能力建设试点示范等工作成效明显的设区市,在申报两化融合和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全国千兆城市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大数据发展局负责)


八、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投资保持稳定增长、国家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和自治区公路水路建设补助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较好的设区市,在安排国家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以奖代补”资金时给予加分,在安排公路水路建设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负责)


九、对水利建设投资综合评价好且全区排名前7的设区市,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予以适当倾斜,并给予1000万元自治区水利资金补助地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或冲抵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其中,对排名前4的设区市激励市本级,对排名第5—7的设区市各激励其所辖的1个县(市、区),县(市、区)名单由设区市推荐。(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对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的设区市,在安排广西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西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商务厅负责)


十一、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民间投资、制造业投资等完成情况较好的设区市,在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资金给予激励支持,并在广西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奖励专项中统筹安排部分投资,用于奖励支持其符合条件的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二、对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财政工作绩效突出的3个设区市和14个县(市),自治区给予每个设区市1000万元、每个县(市)500万元的一次性综合财力补助奖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


十三、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效较好的设区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其申报金融改革创新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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