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8
为推动我区工业遗产的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发展工业文化,弘扬工业精神,提升工业软实力和工业文化影响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我厅结合广西实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24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征求社会各界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三、提交意见方式
各界人士可通过网上征集、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一)网上征集:http://gxt.gxzf.gov.cn/qzhd/yjzj/zwzx/index.shtml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xwzfc@163.com。
(三)书面信函: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5楼政策法规处。邮编:53002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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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化融合推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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