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31
各县(市、区)工信局:
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贵政办通〔2021〕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做好由市工信局牵头的政策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若干措施》第一条第(三)点: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奖励。
(一)奖励规定
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的规上企业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上台阶奖励;对于连续申报上台阶奖励的,下一台阶奖励只奖励资金差额部分。
(二)申报资料
1.《贵港市纺织服装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贵港市纺织服装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奖励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二、《若干措施》第二条第(八)点:给予用电优惠。
(一)奖励规定
进入产业集聚区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企业,按电力市场化交易优惠额度给予24个月同等额度补贴。
(二)申报资料
1.《纺织服装企业用电优惠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3);
2.《贵港市纺织服装企业用电优惠奖励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4);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电力交易服务合同、电价优惠金额凭证(能证明获得电价优惠金额的凭证)、工业电费账单(含有退补金额)等;
三、《若干措施》第二条第(十)点:支持智能制造升
级。
(一)奖励规定
对购买新设备,经审核认定为智能制造设备的,按照购置价格5%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资料
1.《贵港市纺织服装企业智能制造设备购置补助申报表》(附件5);
2.《贵港市纺织服装企业智能制造设备购置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6);
3.企业营业执照;
4.购买设备发票复印件(发票所属期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5.设备订货合同复印件;
6.设备现场照片
四、《若干措施》第五条第(二十二)点:转贷资金优惠。
(一)奖励规定
根据《贵港市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机制实施方案》,在贵港市转贷平台公司获得应急转贷资金的纺织服装企业,给予周转金使用费20%优惠。
(二)申报资料
1.《贵港市纺织服装企业转贷资金优惠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7);
2.《贵港市纺织服装企业转贷资金优惠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8);
3.企业营业执照;
4.与转贷平台公司签订的转贷合同;
5.转贷费用的支付凭证;
五、申报要求
根据《关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贵政办通〔2021〕2号),由市级部门牵头的事项,奖励或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及各县(市、区)财政按照4:6分担。各县(市、区)工信局要积极指导和组织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2年4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C131,电子资料发至邮箱:ggjwjgk@163.com,联系电话:4568664,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贵港市纺织服装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2.贵港市纺织服装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奖励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3.贵港市纺织服装企业用电优惠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4.贵港市纺织服装企业用电优惠奖励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5.贵港市纺织服装企业智能制造设备购置补助申报表
6.贵港市纺织服装企业智能制造设备购置补助申报汇总表
7.贵港市纺织服装企业转贷资金优惠奖励资金申报表
8.贵港市纺织服装企业转贷资金优惠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
9.申报封面
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9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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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化融合推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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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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