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8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21〕5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南科通〔2022〕12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对2021年度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性后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范围
在南宁市工商登记注册、2021年度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奖励标准
1.对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且研发投入纳入统计的,给予奖励10万元/家;
2.对其他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家。
三、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材料清单
1.《南宁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务必完成填写、签字、加盖企业公章。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通知附件的企业名称一致,如企业更名须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证明以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务必加盖企业公章。
3.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纳入统计的证明材料,务必加盖企业公章(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查询”页面截图、“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页面截图,需含有平台名称、单位详细名称、统计范围等内容)。
4.《南宁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后补助信息汇总表》(腾讯文档)。
(二)材料提交要求
请于2022年3月11日前,将以上1-3项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及资金申请表Word版发送到邮箱nnkjcgzh@126.com,邮件请以“高企编号+企业名称”进行命名;同时,登录腾讯文档填报以上第4项材料,登录方式如下:
1.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
2.电脑端登录下方网址填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WGFYdWlMc1lGbVFS?_w_tencentdocx_form=1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及时通知本辖区2021年度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逾期不申报或不补齐材料视同自动放弃。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
1.南宁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班璐,3813782;
2.南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邓贞贞,5533813;
3.QQ业务交流群:南宁科技业务培训群(群号788368462),管理员班璐(QQ号1009241847)。
2022年3月8日
附件名称
附件1 南宁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后补助名单.docx 下载
附件2 南宁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请表.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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