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2
桂科基字〔2022〕4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广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现就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认定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管理
在加强和优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基础上,2022年适当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各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扭转“重申请、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切实提高重点实验室申请质量和建设成效。请各依托单位加强对现有114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与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经费投入,提供相应条件保障;健全内设机构,及时变更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开展产学研合作,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开放力度,提高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切实履行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安全主体责任。
二、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
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1〕52号)相关内容。
(二)申请材料
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格式)。请各有关单位于2月18日起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子系统即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http://gkg.kjt.gxzf.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
(三)布局建设重点和要求
1. 突出科学合理布局。优先支持围绕九大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特色产业布局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鼓励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强强联合申报,不能与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在名称和方向上重合。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要与应用数学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各有侧重。依托单位的二级学院(机构)已作为主体建有1个(含)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原则上不允许再申报。各设区市科技局择优推荐企业类重点实验室申报不超过2家,各高等院校(含有二级学院(医院、单位))、广西农科院(含有二级非法人单位)、广西科学院(含有二级非法人单位)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2家,其他科研院所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1家。
2. 突出厅市共建。根据《厅市会商工作规则》(桂科政字〔2020〕60号),将重点支持已纳入科技厅-设区市的厅市会商议题的重点实验室申报和建设。
3. 突出科教协同。为支撑推动我区高等教育发展,将重点支持已纳入自治区更名“大学”范畴、一流学科建设、数量尚不满足更名要求的高等学校申报和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三、其他说明
(一)请各区市科技局、各依托单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择优组建,各依托单位要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书进行可行性论证,出具学术委员会论证意见,专题研究并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择优推荐。
(二)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19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相关材料均在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或上传。逾期提交,将不纳入本次集中申报和评审程序。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系统填报、申报认定、受理等相关事项
(1)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
联系人:谢卫
电 话:0771-966118-1、0771-5872356
(2)广西科技经济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小凤
电 话:0771-5843542、0771-5862686
2. 科技政策咨询等相关事项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黄婷、于青
电 话:0771-2618921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政编码: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11日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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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
两化融合推进处
2024-06-18
中国网
2024-06-17
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