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产业类别:
1、节能环保
2、清洁生产
3、绿色制造
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行政规章。
2、企业主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
3、近三年积极开发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和清洁产品,在技术改造、生产过程、产品包装、废物利用及处置等方面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成效明显。
4、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产生量等指标处于本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水平或国内同行业较先进水平。
5、淘汰落后产能,改造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生产流程和设备,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公众满意。
6、实施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使用和处置的全过程控制,制定有产品生态设计规划或实施计划。
7、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全员参与,清洁生产已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活动,建立较为完整的清洁生产管理体系。
8、依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建立宣传培训、资金投入、职工激励等工作机制,并已完成至少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编制有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申报材料:
1、近三年清洁生产工作总结
2、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验收申请表
3、申报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基本情况表
4、申报企业清洁生产资源环境效益表
5、申报企业污染物排放(处置)达标情况表
6、申报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技术方案情况表
7、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8、换证申请需额外提供: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节能监察机构出具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证明或能源消耗对比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