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库〔20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桂财规〔201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桂财库〔2018〕6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账户开立(变更)批复书(〔2026〕099号),为规范邕江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银行账户管理,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验室拟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1家资金存放银行,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以下简称为“参与银行”)参与竞争合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邕江实验室竞争性选择资金存放银行项目。
(二)服务内容:为实验室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和零余额账户开立、日常金融服务及跨境金融服务,包括资金收付、转账结算、现金收付、工资代发、公务卡相关业务、网上银行、账户查询、电子对账、银行回单及询证函等。其中,零余额账户应满足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及相关资金支付、清算、对账等业务要求。开户银行应具备相应的资金清算能力,内部管理规范,能够保障实验室账户资金安全,并按规定提供账户信息及资金往来资料的保密服务。
(三)拟开立账户类型及数量:基本存款账户(1个)、零余额账户(1个)。
(四)服务期限:不设置固定服务期限,实行年度履约考核,实验室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继续合作或者重新选择开户银行。
二、资格要求
(一)必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自治区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并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城区设有营业网点;
(二)监管评级达到以下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3级以上(含3级);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评选方式
实验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选专家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参与银行进行评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1家资金存放银行。具体评选要求及标准详见《竞争性选择文件》。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与的银行于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24:00(北京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竞争性选择报名申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实验室将向符合报名要求的银行发送《竞争性选择文件》,参与银行应于2026年11月4日(星期三)18:00(北京时间)前,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准备证明材料并按指定方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廖勇,0771—3370852
报名文件接收邮箱:yj_lab_gmd@kjt.gxzf.gov.cn
邕江实验室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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