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基地的管理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我厅编制了《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zh@kjt.gxzf.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530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字样。
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7日。
联系电话:0771—2801430。
附件:1. 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