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政法〔2026〕519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10号)、《广西支持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桂工信规范(2025)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工业设计创新活力,推动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6年工业设计重大活动举办计划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促进区域工业设计发展、提升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设计水平、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推动行业交流合作具有重要作用的工业设计重大活动。具体包括:
(一)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主办的区域性工业设计会议、展览、大赛等重大活动;
(二)由行业协会、高等院校、产业园区、社会机构等组织举办的,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工业设计资讯发布、设计对接、宣传推广、设计竞赛、成果展示、高端论坛等服务活动。
二、报送主体
实际主办或承办活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院校、行业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
三、工作流程
(一)活动计划审查。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活动举办前将拟举办重大活动的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报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审查活动的影响力、可行性和实操性,并对活动预算、运作模式和社会经济效益,承办机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等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列入拟支持名单。
(二)活动计划变更。审核通过后的活动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进行重大变更或终止的,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须书面报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支持资金申请。活动完成后,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报送活动总结、经费结算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实际投入金额、使用方向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确定的金额列入资金支持计划。
五、报送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根据活动筹备情况及时报送活动计划及相关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报送指导,对报送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实,核查无误后上报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各申报主体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收回全部资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请专项资金资助。
(三)各申报主体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设立单独会计科目,确保后续支持资金用于冲抵活动举办发生的费用或其他工业设计事项支出。
七、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联系电话:
0771—8095061。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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