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5年4月10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5〕77号),下达广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7920万元,专项支持百色市平果市、玉林市陆川县—来宾市象州县联合体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自治区财政厅于2025年5月14日将上述资金下达至平果市、陆川县、象州县,并同步分解下达了对应绩效目标。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广西2025年资金投入792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资金,已全额下达试点县,预算执行率达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分配方面: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根据财建〔2025〕77号要求,分别安排平果市3960万元、陆川县2376万元、象州县1584万元。
下达及时性方面:2025年4月15日收到中央财政资金下达文件后,于2025年5月14日分解下达至平果市、陆川县、象州县,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时限。
资金拨付合规性方面: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平果市、陆川县、象州县财政。
使用规范性方面: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拨付至平果市、陆川县、象州县财政。
执行准确性方面: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下达额度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在下达预算时,同步将绩效指标分解下达到平果市、陆川县、象州县,将有关资金纳入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自治区本级无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激发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方面。2025年,广西新能源汽车新增34万辆,渗透率达58.04%,较2024年(50.4%)提升7.64个百分点。其中,扶绥县2025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68.86%,较2024年(58.7%)提升10.16个百分点。兴安县2025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36.7%,较2024年(36.3%)提高0.4个百分点。平果市2025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0.68%,较2024年(0.66%)提高0.02个百分点。象州县2025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10.38%,较2024年(8.84%)提高1.54个百分点。陆川县2025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16.12%,较2024年(10.21%)提高5.91个百分点。
2.培育符合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特点的充换电应用场景方面。扶绥县建成的公共充换电站点为交通综合服务站1个、农村客货运场站2个、农村公路沿线1个,3A级以下旅游景区站点1个、其他站点4个。兴安县建成旅游景点充电站3个,其他站点2个(兴安县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数据),有力提升了典型场景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平果市全市12个乡镇建有标准化充电场站(尚未与清算平台实现数据联通),实现乡镇全覆盖,建成的公共充换电站点均符合实施方案的场景布设,主要围绕乡镇公共区域、交通路网交汇处等,实现四好公路沿线、农村物流节点、3A级景区、县级邮递网点、居民小区等场点覆盖,农村公路至充电场站基本畅通。
3.培育新技术新模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方面。扶绥县2025年建成大型新能源重卡充电站1座(光储充充电站),兴安县建成光储充充电站3座(合并兴安县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的数据为5座),持续推进新技术新模式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2025年自治区层面项目投资成本资金7920万元来源全部为中央补助资金,已全额下达试点县。项目成本指标完成。
2.产出指标(以下未特别说明数据均来自清算平台)
(1)数量指标:2025年度,第一档地区年度功率利用率指标值为2.5%。第一批试点县(扶绥县、兴安县)功率利用率为2.54%,完成年度目标;第二批试点县平果市功率利用率为0%(平果市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数据为0.25%),陆川县—象州县联合体功率利用率为0%,未完成年度目标。
(2)质量指标:一是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用于符合试点政策要求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比例指标值为100%,所下达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全部用于试点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二是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应面向全社会开放比例指标值为100%,建成的站点全部向社会开放,完成。三是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可用率指标值为≥99%,清算平台显示值为46.77%,未完成。四是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20kW比例指标值为100%,实际建成充换电基础设施额定功率均大于等于120kW,完成。五是新建充换电设施接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的比例指标值为100%,第一批试点县接入比例100%,完成。六是充换电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指标值为有所完善,象州县出台了《象州县建设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工作方案》、《象州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其他试点县也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充换电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均有所完善,完成。
(3)时效指标:一是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数量(台)目标(标准桩)完成率指标值为100%,2025年度,广西充换电设施建设目标为标准桩886台,实际建成折合标准桩108台,完成率12.18%,未完成年度目标。二是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总功率(千瓦)目标完成率指标值为100%,2025年度,广西5个试点县(市)计划建成总功率119106kW,实际建成总功率7440kW,完成率为6.25%,未完成年度目标。三是年度新技术新模式任务目标完成率指标值为100%,2025年,扶绥县建成大型新能源重卡充电站1座(光储充充电站),兴安县建成光储充充电站3座,年度目标完成。
3.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指标值为明显提升,2025年广西新能源汽车新增34万辆,渗透率达58.04%,较2024年(50.4%)提升7.64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明显提升,完成。
(2)社会效益指标:一是方便县域新能源汽车充电用户数指标值为明显提升,实际值明显提升,完成。二是县域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包括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客货邮站点等)、交通综合服务站等场景覆盖率指标值为明显提升,实际覆盖率为明显提升,完成。三是充换电基础设施与高速公路出入口(3km范围内)、“四好农村路”等衔接情况指标值为有所改善,2025年试点地区乡镇区域充电服务半径压缩至5公里以内,衔接情况有所改善,完成。
(3)生态效益指标:节能减排效果指标值为有所提升。2025年,平果市等试点地区充电桩总耗电量76.4万度,按1度电=0.4升汽油换算,节约汽油使用量30.56万升,节能减排效果有所提升,完成。
(4)可持续影响指标:一是试点期间新建充换电设施可持续运营年限指标值为大于等于6年,2025年,试点地区试点期间新建充换电设施可持续运营年限均大于6年,完成。二是试点期间试点县充换电设施空间布局整体合理性指标值为有所提升,2025年,扶绥县建成的公共充换电站点为交通综合服务站1个、农村客货运场站2个、农村公路沿线1个,3A级以下旅游景区站点1个、其他站点4个。兴安县建成旅游景点充电站3个,其他站点2个(兴安县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数据),有力提升了典型场景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平果市全市12个乡镇建有标准化充电场站(尚未与清算平台实现数据联通),实现乡镇全覆盖,建成的公共充换电站点均符合实施方案的场景布设。空间布局整体合理性有所提升,完成。
4.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企业、群众满意度指标值为≥90%。2025年,通过线上问卷、线下走访等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收益企业、社会公众对充换电设施便利性、安全性的满意度达90%以上,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年度功率利用率低于目标值。平果市2025年度清算平台显示功率利用率为0%(平果市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的数据为0.25%),未能达到目标值2.5%。兴安县新建充电设施功率利用率在清算平台上完成值为0.92%,均未能达到目标值2.5%。陆川、象州两县新建充电设施功率利用率在清算平台上完成值均为0。未能完成目标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运营平台未与清算平台互通,未能及时录入建站信息到清算平台;二是前期宣传力度不够,乡镇充电站点充电率未达到预期,用户使用家用充电较多;三是项目前期审批、招投标等流程工作周期过长,影响了建设进度。下一步工作,一是有序推动对已建成充电基础设施广泛开展电站上线运营宣传,提高运营效率,加大乡镇充电设施宣传力度,加大充电优惠力度,提升功率利用率;二是督促运营企业做好清算平台数据互通工作,实时录入新建站点信息,确保电站运营数据同步更新;三是指导有关试点县优化项目审批和建设流程,加快项目推进速度。
(二)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数量(台)目标完成率低于目标值。根据备案的工作方案,2025年广西5个试点县(市)充电桩建设目标为标准桩886台,实际建设完成108台(合并各试点县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数据为586台),完成率12.18%(合并各试点县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数据为66.14%)。其中,扶绥县建设目标99台,实际建成标准桩72台,完成率72.7%。兴安县建设目标202台,实际建成标准桩36台(合并兴安县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的数据为68台),完成率17.8%(合并兴安县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的数据为33.7%)。平果市建设目标446台,实际建成标准桩0台(合并平果市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的数据为446台),完成率0%(合并平果市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的数据为100%)。陆川县建设目标83台,实际建成标准桩0台,完成率0%。象州县建设目标56台,实际建成标准桩0台,完成率0%。根据考核通知“对于2024年度第一批备案的试点县,2025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数量任务目标按100%进行考核。对于2025年度第二批备案的试点县,2025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数量任务目标可按备案完成时间进行折算,即按照试点县备案实施方案中的数量任务目标的75%进行考核。”有关要求,广西没有完成考核要求。主要原因:一是乡镇建站点选址困难,受场地受限、接用电困难等因素影响,还有原方案建设目标数量过大,拟建设地点绝大部分存在原有变压器容量不足、原有电路老化等问题,不足以支撑大功率充电设施的建设,无法落地备案的实施方案目标;二是部分企业自运营平台与清算平台未实现互通,未能接入清算平台;三是项目前期审批、招投标等流程工作周期过长,影响了建设进度。下一步工作,一是将结合实施方案,指导有关试点县调整建设重点,积极谋划在“四好农村路”沿线、公路沿线、工业园区及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充电设施;二是督促试点地区协调企业尽快完成运营平台互通;三是指导有关试点县优化项目审批和建设流程,加快项目推进速度,督促试点县加快建设进度,合理调配设备装机功率,确保完成预期任务。
(三)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总功率目标完成率低于目标值。根据备案的实施方案,2025年度广西试点县计划建成总功率119106千瓦,实际建成总功率7440kW(合并各试点县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数据为62880千瓦),完成率为6.25%(合并各试点县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数据为52.79%)。其中,扶绥县年度计划建设11920千瓦,实际建成5280千瓦,完成率44.3%。兴安县年度计划新建充换电设施总功率42746千瓦,实际建成2160千瓦(合并兴安县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的数据为4080千瓦),完成率5.05%(合并兴安县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的数据为9.5%)。平果市年度计划新建充换电设施总功率53520千瓦,实际建成0千瓦(合并平果市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的数据为53520千瓦),完成率0%(合并平果市自评已建但尚未接入清算平台的数据为100%)。陆川县年度计划新建充换电设施总功率6600千瓦,实际建成0千瓦,完成率0%。象州县年度计划新建充换电设施总功率4320千瓦,实际建成0千瓦,完成率0%。未达到考核目标的原因:一是由于原方案建设目标数量过大,拟建设地点绝大部分存在原有变压器容量不足、原有电路老化等问题,不足以支撑大功率充电设施的建设,无法落地备案的实施方案目标,只能建设小功率交流充电桩;二是部分企业采用自运营平台,自运营平台与清算平台未能实现数据互通,未能实现接入清算平台,导致总功率未达到考核目标。下一步工作,一是指导试点县按照试点方案,将2025年未能完成的建设任务列入2026年建设,加快完成充电设施建设,合理调配设备装机功率,确保完成预期任务,要求试点县围绕“四好农村路”沿线、公路沿线、工业园区及物流集散中心等典型场景,加快建设充电设施;二是督促试点地区协调企业尽快完成运营平台互通。
(四)陆川县和象州县试点建设工作进度滞后。截至目前,陆川县仅完成备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站点选址及施工图设计、监理合同签订及项目建设招投标等工作,部分分标完成合同签订,正在组织进场施工。象州县目前项目2025年一期土建部分已完成招标,各实施点位正开展前期施工工作。以上两个试点县均没有按备案的方案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原因是项目批复时间相对较晚,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准备等工作均在年底前推进,项目前期审批、招投标等流程需要一定周期,导致2025年剩余有效施工时间不足,未能实现2025年度内实体工程建设,因此总体目标中涉及实物工作量的部分未在年度内完成。下一步工作,将指导两个试点县加快项目推进速度,优化项目审批和建设流程,加强部门协同,确保项目总体目标如期实现。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下一步,广西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2026年度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滞后、工作不力的试点县拟考虑取消自治区本级奖励资金。同时,按照有关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工作情况,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抄送财政部广西监管局,自治区人大财经委。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报告部分建设数据,来源于各试点地区上报自治区主管部门的统计报表。目前,试点实际完成情况与自评表数据存在偏差,主要原因是2025年入选的试点地区对清算平台操作规范及数据报送要求尚不熟悉,已建成充换电设施的数据未能及时接入平台,导致相关建设成果未被自评表纳入统计。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并指导各有关试点地区,协调设施运营企业加快推进已建成充换电设施的数据接入工作,确保平台数据与实际建设情况精准匹配。
2025年,自治区财政厅牵头会同各有关主管部门,多次赴充换电设施建设试点地区开展实地调研指导,督促各试点地区压茬推进项目建设,切实推动我区充换电设施补短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聚焦备案建设目标,指导各试点地区细化任务分解,建立按月推进的项目实施计划;同时建立月度报送机制,要求试点地区按期上报建设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并依据上报数据定期编制建设工作简报,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等相关主管部门。
六、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励资金2025年度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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