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经费自主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项目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桂财教〔2025〕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厅牵头编制修订了《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pc@kjt.gxzf.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邮政编码:530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建议”字样。联系电话:0771—2844705。
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
附件:1.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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