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桂科外字〔2021〕126号)等文件精神,经组织申报、各设区市科技局和有关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形式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考察和综合评审等程序,现将拟认定的2025年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
异议联系方式:0771—2639310
业务咨询电话:0771—2637698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0号,邮 编: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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