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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首批“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的通知(桂科发〔2025〕3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部署,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改革拓面提质增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自治区科技厅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我区首批193项“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中小微企业承接“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企业可登录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gxjssc.cn/newHome)注册,查找成果具体信息以及项目联系方式,搜索与技术需求匹配的科技成果,开展对接洽谈合作,签订成果转化技术合同。

二、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对“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采用“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形式签订成果转化技术合同,助力企业技术迭代升级和开发新产品。

三、企业与科研机构签订“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可报送自治区科技厅进行备案(邮箱:gattc@vip.163.com)。自治区科技厅将给予备案合同优先支持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智果”行动计划有关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照《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给予财政性奖励补助。鼓励融资机构、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对“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四、各设区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成果路演和对接活动,鼓励中小微企业主动承接成果,推动成果与技术需求精准匹配,促进“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落实。

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  0771—2631005、2618463

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0771—3370866

附件:广西首批“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清单.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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