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3
为助力小微企业恢复生产,南宁市小微企业经营贡献奖励5月25日起至6月30日,可以申报!
奖励依据为南宁市2020年2月出台的《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给予企业经营贡献奖励。2020年一季度小微企业对南宁市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金额,给予全部奖励。 01 哪些企业可享受奖励政策? 1. 已在南宁市缴纳一季度企业所得税; 2. 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划定标准。 02 企业可获得多少奖励? 注:企业所得税计算不包含补缴以前年度的税金和税收罚金、滞纳金等非当期税款事项,已获企业所得税市以下地方留存部分减免的也不计算在内。 03 如何申报? ● 申报时间 5月25日至6月30日。 ● 申报方式 本次奖励全部采取线上申报、审核、发放,企业无需跑腿提交纸质材料。 第一步:登录南宁市人社局网站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第二步:进入小微企业经营贡献奖励栏目 第三步:使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后登录 第四步:点击小微企业经营贡献奖励菜单,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确认,核对正确无误后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申报期结束后,审核通过的企业可直接收到银行转账的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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