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管理要求,规范和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应用数学中心(以下简称“应用数学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着力提升重点实验室的创新能力和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清理规范及发展建设实施方案》(桂科委办发〔2025〕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桂科规字〔2026〕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桂科规字〔2026〕11号)等有关规定,自治区科技厅决定开展重点实验室、应用数学中心优化重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重组范围
(一)已认定批复的172家重点实验室、6家应用数学中心,均须参与本次优化重组。鼓励功能定位相同或相近的平台基地进行整合。
(二)已升级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重点实验室,不参加本次优化重组,按国家级平台基地要求进行管理。未通过全国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的原国家重点实验室,参加本次优化重组;其中整体转建为自治区实验室的,直接撤销重点实验室称号。
(三)取消应用数学中心序列,择优转建为重点实验室。
二、组织方式
本次优化重组由自治区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组,对重点实验室的功能定位和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评价。专家结合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对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贡献和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价。
(一)材料提交
1. 所有参与优化重组的实验室统一按要求填写《xxx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申请书》及有关附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自治区科技厅。
2. 自治区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固定人员、成果归属等进行查重,确保无一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任职,成果未同时支撑多个平台建设。
3.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6年12月15日起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kjgl.kjt.gxzf.gov.cn)在线填报并提交。各重点实验室需同时准备最长15分钟的PPT汇报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500 MB)并上传至系统附件。
4. 申请书应全面总结平台自认定以来的建设成效,阐明实验室党的建设与方向定位、研究水平与成果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服务产业环节与情况以及下一步计划与考虑等,重点突出近三年的代表性成果。申请材料中的科研成果应与平台主要研究方向有较强关联性,为平台固定人员取得成果,归属清晰、边界明确。
5. 联合共建的重点实验室,第一依托单位应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统筹协调各共建单位做好优化重组和建设运行工作。由2家单位联合共建的,第一依托单位贡献度应超过60%;由3家单位联合共建的,第一依托单位贡献度应超过50%。贡献度以固定人员、科研任务、成果产出、平台条件、经费投入等实际贡献为依据综合认定。
6. 应用数学中心参照重点实验室标准提交申请材料,重点实验室名称自拟,并在名称后备注“(应用数学中心转建)”。
(二)分组开展
借鉴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规则,重点围绕广西制造业十大支柱产业以及现代农业、向海经济等12个产业领域,由依托单位对现有重点实验室进行重新梳理,自行选择所属产业领域参与优化重组工作。允许各重点实验室围绕所属领域重新凝练研究方向,调整名称和固定成员以及主要建设单位等,并按照调整后的情况提交申请材料。依托单位的重点实验室名额总量不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间,重点实验室所进行的上述变更无需另行向自治区科技厅申请或备案。
(三)分批开展
在分组开展基础上,按照“统筹推进、分批实施”的原则,分批次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具体时间节点和评价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各依托单位认真组织相关平台做好迎评工作。
(四)组织评审
评价工作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以会议评审的方式完成。专家组审阅重点实验室申请材料及支撑材料,观看实验室PPT汇报视频,听取实验室线上答辩(最长15分钟)后,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记名打分,形成综合评议意见。
(五)结果发布
评价结果经自治区科技厅审定后发布。
(六)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1. 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支持。
2. 评价结果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保留重点实验室称号,根据优化重组后的方向开展建设工作。
3. 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的,限期1年整改,整改后经再次考核仍未达到“合格”等次的,取消其重点实验室资格。
4. 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其重点实验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优化重组或中途退出的,视为自动放弃重点实验室资格。
三、有关要求
(一)同一平台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推荐,不得多头推荐;多个依托单位联合组建的平台,由第一依托单位推荐。各依托单位负责对科研人员、仪器设备、科研场地有重叠、研究方向相近的平台进行优化整合,认真对照重点实验室建设标准要求择优申报推荐。
(二)请各单位于2027年1月4日前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kjgl.kjt.gxzf.gov.cn)上完成申报工作,申请材料实行无纸化申报,相关材料均在该系统填报或上传,并及时提交至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要在依托单位内部提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相关公示文件应以附件形式上传信息系统。
(三)请各主管部门对申报书进行审核推荐。申请材料推荐和修改完善工作须于2027年1月8日前完成。
(四)申请材料提交后,需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成果查重以及固定人员查重。各申报单位要随时关注,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及时补正,直至系统上所申报的重点实验室的工作进度为“已受理”。材料补正时间截至2027年1月29日。
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推荐、补正时间开展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受理。
(五)优化重组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加强对评估机构、平台及其依托单位、评估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遵规守纪等情况的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严格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1.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与平台处
联系人:金戈、杜亮
电 话:0771—2618795、0771—2612559
(二)系统填报、申报认定、受理等相关事项
1. 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联系人:王则奋、徐慧
电 话:0771—5332786、0771—5324691
2. 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
联系人:文彬宏、谢卫
电 话:0771—2865687、0771—5872356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评分指标.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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