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企业〔2026〕779号
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5号)精神,加快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自治区财政以专项券资金补贴形式,支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质进阶,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5—2027年,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严格遴选,通过财政补助方式,分三年支持一批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质进阶,形成梯度培优育强“雁阵”,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支持内容
自治区财政资金将支持重点领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以下称“三新”)、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以下称“一强”),通过自治区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深化上下联动、区地协同,增强政策实效性、培育系统性和服务精准性,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链强链作用,增强产业链配套能力,加快推进一批优质中小企业实现提质进阶:
一是支持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实验室、研发中心);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
二是支持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是支持企业对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价指标,着力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实现“专精特新”对标提升,加速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建立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质进阶培育库
(一)入库企业须按照《广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优育强提质进阶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管理,培育期为2年,享受本方案制定的扶持政策。培育期满评价考核不通过企业予以出库,出库企业不再享受本方案扶持政策。
(二)入库企业须按照相关评价标准、遴选程序、优中选优、重点支持原则,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会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共同组织申报、推荐、评审、入库、管理等工作。
(三)入库企业分为复核、培育和进阶3个档次,复核档为2025—2027年到期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并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档为经推荐遴选入库且正在加速成为“小巨人”的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阶档为培育档内首次进阶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各年度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必须是在库复核档企业,新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为在库培育档企业。若当年已成功申报“小巨人”但暂未入库的企业,即启动补入程序,补入库企业需按照本方案要求提交“三新一强”实施计划材料。
四、申报对象和入库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请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2026和2027年度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不包括“新三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各市按照不超过本市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的10%进行推荐,2026和2027年度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限数量、全部入库。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只能一次入库,不得重复申报。
(二)入库基本条件。
1.2026和2027年度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免于申报,直接入库;其他申报企业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计划培育期为2年,实施内容须覆盖“三新一强”多个方面,并提出分年度绩效目标。
2.申报企业计划培育期内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并已开始实施且累计完成投资达到总投资进度30%及以上。投资计划(含补助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及相关平台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市场开拓、国际合作及其他用于市场化服务商合作等。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按要求组织指导企业申报。根据自愿申报原则,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填报申请材料(见附件1),并向逐级所在县(市、区)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报送。
(二)择优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汇总辖区内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企业提交的“三新一强”推进计划,初步遴选推荐企业,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实行一票否决),提出审核意见后填报《XX市优强提进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表》和《XX市优强提进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5),于10月12日前将推荐报告、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及电子版(含word及PDF盖章版)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确定支持对象并批复实施方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负责制定评审规则,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和评审指导,按要求确定入库支持的企业名单及批复推进计划。
(四)实施推进。入库企业须按照批复的“三新一强”推进计划,用好补助资金,完成培育期内各年度目标和总体目标。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按季度开展调度指导工作,督促企业用好扶持资金。企业提出的推进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因不可抗力原因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经商自治区财政厅无意见后,批复调整计划,调整后的推进计划投资额、绩效目标等原则上不得降低。
(五)绩效评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对企业“三新一强”推进计划完成情况、投资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开展考核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与补助资金安排挂钩。其中:
1.对于2026和2027年度需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动入库,通过复核后予以一次性奖励,否则出库处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不通过的,不能重新作为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并享受相关政策)。
2.评为进阶档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培育期内需取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3.企业“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中包含已获得自治区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的,其对应完成投资不计入考核评价投资完成额。
六、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每年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申报入库及进阶情况提出预算计划,由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安排。补助资金由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形式予以安排,如自治区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安排方式出现调整的,或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支持方向及安排方式出现调整的,本方案资金安排应作相应调整,期间仍在执行期的企业,按调整前方案兑付资金及执行相关管理。
(二)补助标准。采取无偿补助方式,其中:
1.对于复核档企业。通过国家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2.对于培育档企业。进入培育档企业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3.对于进阶档企业。两年培育期内被国家初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直接划入进阶档,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含《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桂政办发〔2024〕10号)文件中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奖励资金100万元]。
(三)资金拨付。每年度安排拨付两次资金,(培育档企业)入库拨付一次;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或新认定进阶奖励,待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结果公布后拨付一次,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落实拨付工作。资金下达后,企业根据“三新一强”实施计划自主安排使用。
(四)资金管理。入库企业获得的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不得用于奖金、工资、税费缴纳、信贷利息等企业日常经营支出。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平台将对企业的项目申报及推进情况、绩效评价、资金拨付等纳入监控管理。两年期末评价中有以下情形的需对扶持资金进行调整或收回:1.对培育期内被取消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收回全部资金。2.对进入培育库但未实现进阶的企业:一是投资情况评价验收工作,参照《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二是总体目标完成率低于80%的,按其实际完成率与80%的差额调减并收回资金,总体目标完成率低于60%的,收回全部资金。对涉及需收回的扶持资金,由验收组织单位负责收回,应以正式文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扶持资金退回本级财政部门。收回的扶持资金退回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
七、“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推进计划绩效目标的选择与编制要求
(一)合理确定关键指标任务。申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对照申请表中“三新一强”目标指标清单,参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及围绕“专、精、特、新”核心指标,进一步细化10个左右指标作为本企业未来2年内要实现的目标(其中目标1、2、4、7、8、9为必选指标),计划须切合实际,量力而行,须能实现甚至超额完成。
(二)合理确定拟实施计划投资额度。申报企业应根据自身提出的“三新一强”推进计划,确定未来2年投资计划。投资内容可包含固定资产投资及非固定资产投资。投资计划(含年度投资目标)应深入研究,合理确定各年度投资时序安排,列举主要投资内容台账清单,与选定的“三新一强”关键指标目标相匹配、一一对应。需提供对应措施、工作量、主要投资计划明细,及其他支撑完成目标的内容及佐证材料作为专家评审可行性分析重要依据,以及遴选推荐的重要指标,纳入期末考核指标。
(三)精心谋划编制推进计划。申报企业可对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质进阶入库评审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三新一强”推进计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可考核,应与选定的关键指标和确定的投资计划统筹考虑,提出具体可行的实施计划,明确实施路径、关键节点、保障措施,总体进度与投资应有序协同推进。
八、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对培育期内企业的服务指导工作,定期跟进企业“三新一强”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掌握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要善于协调有关部门运用各类政策工具,第一时间帮助企业研究解决用地、融资、用工、用能、物流等问题困难,进一步保障企业提质进阶计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申报审核。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局负责做好遴选推荐工作,严格落实申报审核责任。负责直接受理申报材料的主管部门承担资金申报审核、资金使用监管的直接责任。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要严把申报材料编制质量。
(三)加强资金管理。补助资金管理适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细则。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按职责分工加强有关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和楼堂馆所建设。对检查考核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2026年度自治区培优育强提质进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评审工作,将于本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结果正式印发后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工信厅韦道标,0771—8095258;
自治区财政厅王嘉琛,0771—5334977;
电子邮箱:zxc@gxt.gxzf.gov.cn
附件:1.2026年度自治区培优育强提质进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含“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2.自治区培优育强提质进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标准
3.XX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优育强提质进阶实施方案(模板)
4.XX市优强提进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表
5.XX市优强提进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
6.申报资料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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