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广西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6〕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桂科规字〔2025〕11号)等有关要求,提高仪器利用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我区大型科研仪器布局,根据2025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相关数据,我厅对全区范围内数量较多但利用率较低的大型科研仪器进行统计梳理,形成《广西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指导性预警清单(2026)》,现予以发布。
《广西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指导性预警清单(2026)》将作为下一周期开展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评议的重要评审依据,被列入预警清单的科研仪器原则上不予购置,从源头上控制其不合理增长。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加强集约化管理及在线服务平台建设,整合仪器设备资源,强化高水平专业化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优化科技创新服务,切实提高仪器设备资源的利用率和开放共享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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